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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福利费会计处理(新会计准则职工福利费会计分录)

导读 大家好,我是小十,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职工福利费会计处理,新会计准则职工福利费会计分录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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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于由于执行新准则原有应付职工福利费的余额的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明确:“(五)职工福利费首次执行日企业的职工福利费余额,应当全部转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2、首次执行日后第一个会计期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福利计划确认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该项金额与原转入的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之间的差额调整管理费用。

3、”       [2008]34号有关规定企业不再按工资薪金总额的14%在成本费用中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4、而有关职工福利性质支出可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范围内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5、(《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6、”)。

本文到此讲解完毕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