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婚后才被告知妻子患病且不育 婚姻撤销请求遭法院驳回
男子婚后才被告知妻子患病且不育
近日,一起关于婚姻撤销的案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周丹与郭锐在2021年底结为夫妇,但婚后不久,周丹被诊断出患有成人型双侧卵巢颗粒细胞瘤,需接受包括切除子宫和双附件在内的治疗,伴随高昂医疗费用。郭锐得知周丹在婚前曾有卵巢囊肿病史却未告知,感到被刻意隐瞒,遂以婚前隐瞒重大疾病为由,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男子婚后才被告知妻子患病且不育!
广西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中指出,根据相关法律,周丹的病史并不属于婚前必须告知的重大疾病范畴,因其既往病症在婚前已治愈,且婚检结果显示正常。法院强调,婚姻的核心价值在于双方的关爱、责任与奉献,鼓励郭锐对患病妻子给予更多的理解和支持,最终判决驳回了郭锐的撤销婚姻请求。
此判决在网络上引发了热烈讨论。部分网友认为卵巢囊肿并非重大疾病,且周丹婚前已康复,不应成为撤销婚姻的理由。然而,也有人担忧,经历此事后,两人的情感纽带是否还能维系,部分网友甚至提出,如果双方感情基础薄弱至此,不如和平分开,各自寻找幸福。
法官在解释中明确,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包括因胁迫结婚或婚前患有重大疾病未如实告知两种情况。而“重大疾病”需满足特定条件,包括婚前存在、婚后未愈、严重影响夫妻生活及未如实告知等。此外,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所有疾病种类,判定时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至于婚后新发疾病或婚前未知的疾病,不适用于撤销婚姻的规定。
整个事件不仅是一起法律案例的探讨,也引发了公众对于婚姻中诚实与责任的深刻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