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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不履行抚养孩子义务,前儿媳被公婆起诉判还8万8带娃费

导读 近日,广东一法院审结了一起老人主张“带孙费”的案件。2014年,阿珍与小李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了两个孩子,并与小李的父母老李、李婶共同居...

近日,广东一法院审结了一起老人主张“带孙费”的案件。2014年,阿珍与小李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了两个孩子,并与小李的父母老李、李婶共同居住生活。但后来两人后因工作异地分居、生活观念等原因频频吵架,2020年7月起,阿珍独自离家外出不再回家生活,大宝小宝一直跟随老李夫妇生活。2022年两人离婚,经法院判决两人各自抚养一个孩子,但阿珍并未履行义务,判给阿珍的小宝依旧与老李夫妇共同居住生活。2024年1月,老人起诉阿珍支付共计21万余元的“带孙费”。法院经审理后最终判决被告阿珍应向原告老李、李婶返还子女抚养费8.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