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3300元租到甲醛房入住后头晕 法院判房东退款赔损
女子3300元租到甲醛房入住后头晕
房屋甲醛超标对租户健康构成威胁,这类问题在租房时偶有发生。最近,海宁法院处理了一起因房屋租赁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例。
胡某将刚装修完毕的海宁房屋租给了王某,双方协议租期一年,月租金3300元,采用“押一付三”方式支付。然而,王某入住后察觉房间异味明显,不久便出现头晕、恶心症状,遂搬入酒店暂住,并向胡某反映可能存在的甲醛超标问题,意欲解除租赁合同,双方协商未果。
王某随即自行委托检测机构对房屋进行检测,结果显示甲醛确实超标。尽管将此结果告知胡某并重申解约要求,双方依旧未能达成共识。在此背景下,王某选择诉诸法律,请求法院确认合同解除,要求胡某退还租金押金16800元并补偿酒店住宿费、搬家费等4718元损失。
胡某对单方面进行的检测结果表示不认可,拒绝赔偿。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检测报告科学合理,确认房屋甲醛超标,支持王某拥有合同解除权,判定胡某应退还租金押金并赔偿合理损失。
法院强调,出租房屋必须满足基本居住需求,不应存在健康风险。鉴于王某提出空气质量疑虑并提议检测遭拒,其自行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合乎情理,检测结果有效证明了房屋空气质量问题。因此,面对影响承租人健康安全的房屋,王某有权依法解除合同。
一审判决解除租赁合同,胡某需退还王某部分租金并赔偿损失,总计15000元。胡某不服上诉,后经二审调解,双方同意由胡某一次性支付14000元解决争议。
此案提醒公众,面对房屋质量问题,承租人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保护自身权益,同时强调了解除合同时及时通知的重要性,以及违约方应承担的责任。根据《民法典》,合同解除后,违约方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确保受害方权益得到保护。此外,若租赁物对承租人安全健康构成威胁,承租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不论签约时是否知晓物品瑕疵。女子3300元租到甲醛房入住后头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