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规定“献血者优先用血” 争议背后,真相何在?
近期,一条关于“男子称献血8次却不能优先用血”的话题登上了热搜,引发了公众广泛关注。事件主角李先生来自河北廊坊市,他在8月19日因突发病情紧急前往霸州市第二医院求医,急需输血治疗。然而,医院方面告诉他,因其献血证已过期,无法为其调配血液。李先生对此表示不解,他指出自己从2011年至2020年间共献血8次,最近一次在2020年10月,他认为不应因近期未献血就被剥夺使用血站血液的权利。
霸州市第二医院证实了这一情况,称确实因为血站未予调配血液而束手无策。然而,廊坊市中心血站的工作人员则否认了存在“献血时效性规定”,强调只要血站有血,就会根据医院申请提供,并承诺支持曾献血者在需要时获得帮助。血站还表示未曾收到医院的血液调配申请,且当前血库存量充足。
随后,霸州市第二医院回电李先生,提出可以安排输血服务,而李先生决定暂时回家休养,择机再行手术。此事件中,有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献血者及其亲属在特定条件下享有优先用血权,且鼓励对无偿献血者实施激励措施,确保他们在非急诊情况下优先用血。
针对网络上关于“献血证过期”的讨论,部分网友表示此举会打击献血积极性,而另一些网友则分享了正面经验,称献血证在他们或家人需要时均有效,未遇过期问题。以《上海市献血条例》为例,明确规定了献血者及其亲属在一定期限内享有免费或优先用血的权利,体现了对献血者的鼓励和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