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调整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支持刚需与改善性需求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期通过官方社交媒体平台发布了一项重要通知,旨在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对于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以此积极响应和支持缴存人利用住房公积金解决住房难题,减轻购房压力,并确保缴存人无论是首次购房还是改善性住房需求都能得到更好的满足。此政策调整依据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质量 助力城乡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川建金发〔2024〕147号)等相关文件指示。
新政策明确指出,缴存人在申请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其家庭成员(包括未成年子女)在所购房屋所在区(市)县的房产数量将成为住房套数认定的基础。具体来说: - 如果家庭无房产,则视为首次购房,可享受首套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 - 若已拥有一套住房,则申请贷款将被视作购买第二套住房,适用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 家庭已有两套或以上住房的,则不再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
该通知自2024年8月14日起正式生效,凡与之前规定不相符之处,均以本次通知为准,而未提及的其他条款仍遵循原规定执行。
此次政策调整,重点在于缩小了住房套数认定的地理范围,从原来的整个“成都市”缩小至“拟购住房所在区(市)县”,这一改动体现了更加精细化和灵活的管理策略,旨在更精准地服务于缴存人的实际住房需求,同时促进城乡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