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违规却“按兵不动”,落实整改“纸来纸去” 七年痼疾待解
明知违规却“按兵不动”,落实整改“纸来纸去”
近期在河南登封,一种名为“村章乡管”的做法引起了关注。据新华每日电讯记者调查,当地村民若需加盖村委会公章,需前往乡政府完成,这一情况自七年前被新华社揭露并受到民政部批评以来,仍未得到改变。民政部曾明确指出,“村章乡管”违背了宪法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精神,并强调应立即纠正,以信任干部、便利民众为原则。然而,登封市的一些乡镇继续执行此规定,导致村民为了盖章不得不往返奔波,费时耗力。
以唐庄镇为例,一位居民在镇便民服务中心申请使用公章时解释说,村里的公章已被乡里保管,实行“村章乡管”。尽管民政部早在2017年就声明此做法不当,且明确村级公章应由村里专人保管以便于村民自治,登封市多个乡镇仍将公章集中至乡镇代管,与简化行政流程、方便农民办事的原则背道而驰。
对于“村章乡管”的缘由,当地部分干部解释是为了防止公章滥用和腐败,但实际上,这一做法并未有效提升监管效果,反而加重了基层的负担。乡镇需要额外人员管理公章,村干部和村民则频繁往返,双方均感不便。更有甚者,某些情况下公章管理的随意性大,监管效能有限。
值得注意的是,登封并非全境如此,大金店镇已将公章交还各村,通过完善制度确保公章使用的透明和规范,实际操作中并未发现不便或问题。疫情防控期间,为应对紧急需求,该镇更是直接将公章交还村里,运行顺畅。
而对于上级要求整改“村章乡管”的指令,登封市的回应似乎仅停留在书面报告上,实际操作并未调整。直至今年7月,登封市才表示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然而,这一长期存在的问题及其背后的原因,以及为何迟迟未能有效解决,仍值得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