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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警隐瞒精神疾病杀妻获死缓 受害者家属抗诉被拒

导读 辅警隐瞒精神疾病杀妻获死缓2021年11月21日晚,一名29岁天津女子小洋在其家中不幸遭遇新婚丈夫张某育的暴力侵害,身中49刀后离世,此时距离...

辅警隐瞒精神疾病杀妻获死缓

2021年11月21日晚,一名29岁天津女子小洋在其家中不幸遭遇新婚丈夫张某育的暴力侵害,身中49刀后离世,此时距离他们的婚礼仅55天。张某育此前是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的一名辅警,婚前隐藏了自身精神疾病的情况。2024年4月22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张某育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限制减刑,同时需赔偿受害者家属4.7万元人民币。

据判决书,公诉机关指出张某育行凶手段残忍,无悔罪表现,加之故意隐瞒病情和擅自停药,不应从轻处理,建议给予最严厉惩罚。对此,小洋的母亲王女士提出抗诉申请,但在7月31日,得知检察机关决定不予抗诉,小洋的父亲表示,他们虽不满却无能为力,案件正进入死缓复核阶段。

案情回顾显示,张某育与小洋于2020年5月经人介绍相识并相爱,同年8月登记结婚,9月举办婚礼。悲剧发生的当天,张某育因臆想小洋与他人合谋加害自己及家庭矛盾,趁小洋去洗手间之际,从厨房取刀对其连刺多刀致其死亡,随后报警自首。经鉴定,张某育作案时处于待分类的精神病性障碍状态,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一审判决认定张某育犯故意杀人罪,考虑到其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和自首情节,决定对其判处死缓并限制减刑,同时指出其隐瞒病情、擅自停药的行为加剧了事态的严重性。小洋的父母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提出的赔偿请求中包括490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象征每一道伤口的赔偿。

王女士透露,张某育的精神疾病情况直至女儿去世后才被知晓,其家人在婚前婚后均刻意隐瞒。张某育父亲的证词说明了隐瞒的原因,表示希望张某育在婚后能因幸福而康复,故停止了药物治疗。然而,这一系列隐瞒和停药行为,被公诉人视为导致惨剧的重要因素之一,认为不应成为从轻处罚的理由。目前,面对检方的不抗诉决定,小洋的家人正等待死缓复核的结果,并考虑进一步追究张某育父母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