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妻早产男子微信请假被公司辞退 法院判赔3万余元
未婚妻早产男子微信请假被公司辞退
李某在2021年7月加入了一家位于上海的贸易公司,合同期限为一年。2022年6月,因未婚妻早产需紧急住院,他急忙通过微信向公司人事及上级主管请假,得到了人事肯定的回复。然而,当他6月27日返回工作岗位时,却被告知请假未被正式批准,其离岗行为被视为旷工。随后,公司以旷工超过规定天数为由解除了与李某的劳动合同。未婚妻早产男子微信请假被公司辞退!
对此,李某认为自己的请假已获得默认许可,公司做法违法,遂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未果后转而提起诉讼。公司则坚持认为李某未按规定流程请假,旷工事实明确,其处理符合公司制度。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定公司违法解除合同,需赔偿李某共3万余元。
公司不服,上诉至上海二中院。二审法院指出,虽然维护劳动秩序、遵守规章制度是劳动者的基本义务,但用人单位在行使管理权时也应体现善意、宽容和合理性。针对突发紧急情况下的请假流程,公司规定并不明确,且在李某请假至返岗期间未曾将其行为定性为旷工,直至其归来后才提出,这种做法缺乏合理依据。因此,上海二中院不支持公司的上诉请求。
此案引发了对用人单位管理权限与劳动者权益平衡的思考。法官认为,面对员工基于紧急家庭原因的请假需求,用人单位应展现出人文关怀,以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法院在审理中强调,既要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也要防止权力滥用损害劳动者权益,通过司法判决传递出保护劳动者、促进双方理解与合作的积极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