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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照片被印广告单上成糖尿病患者

导读 老人照片被印广告单上成糖尿病患者父亲的照片莫名其妙地出现在了一款药品的广告单上,本来姓何,在广告单上也变成了姓李,没有糖尿病却在广...

老人照片被印广告单上成糖尿病患者

父亲的照片莫名其妙地出现在了一款药品的广告单上,本来姓何,在广告单上也变成了姓李,没有糖尿病却在广告单上被描述成了一位糖尿病患者。他认为父亲的肖像权和名誉权都受到了侵犯,表示将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追究相关方的责任。目前,何先生已向郴州市北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反映。老人照片被印广告单上成糖尿病患者。

何先生称,7月12日,他的父亲和朋友在湖南郴州北湖公园进行晨练。当时附近有一家药房的人在派发一款药品的广告单,父亲的朋友一看,上面竟然有何先生父亲正在锻炼的照片,文中还称其姓李,是一名服用了该款药品的糖尿病患者。

老人照片被印广告单上成糖尿病患者

根据何先生提供的药品广告单照片,记者看到该广告单类似一个小册子,名称为“中药传奇慢性病专刊”。何先生称,其父亲照片出现在第28页,并配有一篇名为“有了到到通,再也不怕并发症了”的文章。这篇文章写到:“52岁的李达春患有糖尿病,自从用上‘到到通’(活力源胶囊),李达春明显感到,头不晕了,眼不花了……血糖、血脂等指标全回归了正常值。”广告单封底则注明了厂家指定的经销地址为“福田大药房”以及联系电话等信息。

何先生称父亲相片出现在宣传页上全家人毫不知情。(来源/受访者)

“我父亲今年74岁,姓何,不姓李,没有吃过这款药品,也根本没有糖尿病!”对父亲的照片被印到药品广告单上一事,何先生十分气愤。他说,父亲这张锻炼的照片印象中是几年前别人帮忙拍的,不知道怎么被用到了药店的广告单上。何先生联系药店后,药店一名工作人员添加了何先生父亲的微信。据何先生提供给记者的聊天记录显示,7月12日,一名药店的工作人员向何先生父亲解释是印刷厂不知道从哪搞来的图片,药店进货的时候,药厂就附赠了20本广告单,营业员就拿去发放了,并向何先生父亲表达了歉意。

7月22日,记者多次拨打何先生提供的福田大药房一位廖姓负责人电话,但接通后就被挂断。记者还拨打了福田大药房广告单上的咨询电话,语音提示称“呼叫的用户无权接受呼叫”,福田大药房的公开电话则提示“该用户未交电话费”。根据媒体报道,福田大药房工作人员称,广告单是厂家印刷的,药店并不知情,跟药店没有关系。

道道通活力源胶囊包装显示,该款药品企业名称为山东某药业公司,该司负责活力源临床应用、消杀产品业务的一名经理表示,对“福田大药房”没印象,但药品广告单一般是由经销商负责,与药厂无关。

何先生说,他曾将情况向药店所属的市场监督管理所以药店涉嫌虚假宣传进行了反映。随后,记者联系了郴州市北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路市场监督管理所,该所证实的确接到了何先生的投诉,但何先生主张的虚假宣传证据不足无法立案,目前还在进行处理中。

何先生认为,父亲的照片未经同意就被印到了广告单上,而且无中生有说自己父亲患有糖尿病,侵犯了父亲的肖像权和名誉权。他希望相关方能收回相关册子,消除负面影响,药房能公开登报赔礼道歉。“广告单上已经清楚写明了药房的名称与地址,可以证明广告单和药房的密切关系。我准备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要求相关方承担相应责任。”何先生说。

药房工作人员与何先生父亲的微信聊天截图。(来源/受访者)

湖北民本律师事务所律师石磊表示,未经同意将他人照片用于营利性的广告宣传,侵犯了当事人的肖像权。若当事人并未患糖尿病,更没有使用过广告所宣传的药物,制作方则涉嫌捏造事实,可能导致当事人社会评价降低,侵犯了当事人的名誉权。侵权方应当立刻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对当事人进行赔偿。

纵览新闻记者注意到,据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2021年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郴州市福田大药房于2019年9月委托成都华鑫印刷厂印制了3000份彩页广告对外发放。该广告宣传推介了“国药龙顶金丹”、“薛太医小药丸”、“回生甘露丸”三种药品情况,并注明“经销地址郴州市:福田大药房”及咨询送货电话等信息。该局认为,福田大药房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发布上述药品广告,构成未经审查发布药品广告的违法行为;发布的上述药品广告含有虚假的内容,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此外,该药房还构成发布含有法定禁止内容的药品广告的违法行为。该局责令福田大药房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合计罚款5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