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宝岛及相关责任人被予以通报批评 违规占资及信披滞后引关注
7月12日晚,上交所在其官网上宣布,对珍宝岛及其控股股东黑龙江创达集团有限公司,以及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的决定。
事情起因于2023年间,创达集团未能按时向三家供应商——哈尔滨湖时商贸有限公司、哈尔滨双笙商贸有限公司、哈尔滨五味堂医药有限公司——偿还总计8000万元的借款。这一违约行为直接影响了这三家公司与珍宝岛之间的业务合作,导致它们未按合同规定供货。实质上,这形成了珍宝岛代替控股股东向相关方偿还借款的情形,构成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直至2024年2月23日,上述被占用的资金及相应利息才得以全部偿还。
为应对控股股东的资金占用问题,2024年1月,珍宝岛与控股股东及上述三家公司签署了《代为清偿协议》。协议规定由创达集团代表三家公司向珍宝岛清偿欠款,以解决资金占用问题。然而,创达集团直到2024年2月23日才完成8700余万元占用资金及利息的偿还。值得注意的是,这项关联交易并未遵循应有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要求,公司直到同年4月29日才召开董事会,追认并通过了这笔交易并对外公布。
鉴于上述违规情况的严重性和影响,经过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的审议,最终决定对珍宝岛、控股股东创达集团以及包括时任董事长方同华、总经理闫久江、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财务负责人王磊、董事会秘书张钟方在内的相关责任人实施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