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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与已婚男同居近十年分手诉赔偿,法院驳回:已知对方系已婚状态,双方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导读 7月10日,据“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消息:2013年10月,女子兰某与郑某通过QQ聊天相识,双方认识时,兰某离异,郑某已婚,与妻子结婚已...

7月10日,据“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消息:2013年10月,女子兰某与郑某通过QQ聊天相识,双方认识时,兰某离异,郑某已婚,与妻子结婚已四十余年。兰某与郑某相识后建立恋爱关系并同居,兰某曾带郑某见过自己的家人,并对外称呼郑某为“老公”。

2022年11月13日,兰某向郑某提出解除同居关系,双方正式分手。兰某在聊天记录中表示“我跟了你十年,你为什么不离婚……”2024年1月,兰某将郑某告上法庭,称对方隐瞒已婚事实,要求赔偿其精神抚慰金和青春损失费共计10000元。法院审理后认为,兰某在知道郑某系已婚状态的情况下,仍与其交往,双方发生并长期保持婚外性关系且同居生活,有违社会公序良俗,双方的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兰某的全部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