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让离异父亲支付大学费用被驳 成年自立引热议
女孩让离异父亲支付大学费用被驳
江苏省邳州市发生的一起案件吸引了公众的目光,涉及父母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争议。故事始于2017年,小马的父母协议离婚,协定小马跟随母亲生活,父亲马某承诺每月提供1500元抚养费,直至小马年满18岁。然而,当小马上大学后,面对上升的教育开支和生活成本,她请求父亲继续资助,包括每月生活费、一次性教育费用及后续几年的学费。由于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小马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将父亲告上了法庭。
马某在庭上声称自己的经济状况有限,且小马已成年,不应再承担其大学期间的开销。法院经过审理,依据法律条文,认为小马作为成年人且正接受高等教育,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因此不支持小马关于继续获取抚养费和教育费的请求。
这一判决在网络上引发了热议。一部分网友认为,这种要求无异于道德绑架,强调个人成长中的自立精神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性。另一部分网友则对法院的决定表示不满,认为父母在孩子困难时应给予帮助,这是道德层面的考量。
从法律角度看,《民法典》及其相关解释明确了父母抚养义务的范围,通常仅覆盖未成年子女或特定情况下的成年子女。小马的情况显然不符合法律界定的“依赖”条件,法院的裁决基于此法律基础。
至于父母的经济承受力,法律实践中会予以考量。马某提出的经济限制理由,在法院综合评估双方经济状况和子女实际需求后,被认为小马的主张缺乏法律支撑,故未获得法院的支持。这显示了法律在维护子女权益与考虑父母实际经济能力之间寻求平衡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