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造假迎强监管 六部门联合发文,构建资本市场诚信生态!
7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证监会等六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这份文件旨在严格打击资本市场中的财务造假现象,以维护一个健康良好的市场环境。
《意见》着重强调了几项核心措施:严厉打击重点领域财务造假、改进证券监管执法机制、加强全方位的追责力度、促进不同层级和地域间的协调合作,以及建立防治财务造假的常态化长效机制。它倡导以问题为导向,强化法规执行,确保监管穿透力,并提倡“追首恶”与“打帮凶”并重的原则,同时鼓励制度创新,构建激励与约束并存的机制,促进市场诚信文化的建设。
在打击重点领域财务造假方面,《意见》详细列举了四点行动方向,包括严惩欺诈发行股票债券、打击系统性及配合性造假、监管滥用会计政策的造假行为,以及加强对特定领域如虚假贸易、供应链金融中财务造假的惩处。
为了优化证券监管执法机制,《意见》建议通过健全线索发现机制、提升行政执法效率及深化行刑衔接协作,来增强监管效能,实现快速、精准的执法响应。
文件还提出加大追责力度,不仅在行政层面强化处罚,提升违法成本,还在刑事和民事层面上推动法律追责,包括推动证券公益诉讼制度,简化投资者索赔程序,以更全面的方式保护投资者权益。
加强部际协调和央地协同是另一个重要方面,涉及国有资产监管、金融监管部门的合作,以及地方政府的责任压实,确保在多维度上形成合力,共同应对财务造假问题。
最后,《意见》强调了建立财务造假防治的长效机制,这包括增强企业内部治理,压实中介机构的责任,完善财务报告相关规章制度,并通过联合惩戒和社会监督机制,提高违法成本,营造不容忍财务造假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