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每天拍照证明加班离职索赔18万 加班真相引争议
劳动者维权的故事时有耳闻,但最近一桩案例展现了前所未有的取证加班手段。小万于2016年12月加入A公司担任预算员,随后调职为采购员,工作时间固定。2017年6月,他因涉嫌接受贿赂被解雇,小万否认并继续留任至2017年底。次年1月,小万被辞退后,提出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欠薪、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违法解约赔偿金及加班费共计近18万元,其中加班费高达18万多。仲裁结果支持了他的请求。
庭审中,小万通过提供盖有公司印章的加班统计表及包含两年内上下班打卡照片的光盘作为加班证明,而公司方则辩称这是小万预谋伪造的加班情景,指出他的工作并未达到需要频繁加班的程度,且存在留宿公司等非工作行为。公司还提到,小万在职期间曾多次涉及不正当财务行为。
法院一审认为,小万的打卡拍照频率异常,结合其长期留宿公司及私自复印公司资料的行为,判定其加班证据系恶意收集,不予采纳。二审维持原判,不支持小万关于加班费的索赔,认为其加班主张缺乏依据。
此案揭示了职场中“恶意取证”的新现象,为劳动关系中的诚信问题敲响警钟。在复杂多变的劳动环境中,如何维护合法权益同时保持职业诚信,成为值得深思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