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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障男子抢劫案改判无罪 国赔234万 身患重病刑满获释两个月多月后即病逝!

导读 智障男子抢劫案改判无罪 国赔234万 身患重病刑满获释两个月多月后即病逝!今天的关注度非常高,直接上了热搜榜,那么具体的是什么情况呢...

智障男子抢劫案改判无罪 国赔234万 身患重病刑满获释两个月多月后即病逝!今天的关注度非常高,直接上了热搜榜,那么具体的是什么情况呢,大家可以一起来看看具体都是怎么回事吧。

1、【智障男子抢劫案改判无罪 国赔234万】在法律的天平上,每一起案件都是一场对公正与人性的考验。近日,一则关于一名智障男子抢劫案改判无罪的消息引发了广泛关注与深思。这起案件不仅揭示了司法制度的进步和完善,也让我们看到了生命脆弱的一面。作为一个智力障碍者,他在面对突如其来的指控时显得尤为无助。尽管如此,他和他的家人从未放弃过寻求真相的努力。虽然正义最终得到了伸张,但遗憾的是,这段漫长的等待已经给当事人及其家庭带来了无法弥补的伤害。尤其是当得知当事人在获得自由仅两个多月后便因疾病离世时,人们不禁感叹生命的短暂和无奈。

2、8月15日,原审法院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已就该案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向李四强亲属赔偿234万余元。

3、因揣着抢劫案在逃嫌疑人刘西文的身份证,智力残疾的李四强被判抢劫罪入狱。李四强出狱后不久即病逝,但哥哥李奎星持续多年为其申诉。今年4月18日,广东潮州市湘桥区法院改判李四强无罪。

4、龙湖区法院出具的国家赔偿决定书中提到,李四强于2007年3月26日被羁押,2016年6月25日被释放,共被羁押3380天,按照上一年度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462.44元计算,应支付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1563047.2元(3380天x462.44元/天),精神损害抚慰金则按照人身自由赔偿金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确定,支付781523.6元,两项合计234万余元。

5、得知这一赔偿决定后,李奎星却高兴不起来。“我弟弟的冤案是怎么造成的,到现在也没有完全查清,依旧不明不白。” 李奎星说,自从案件改判后,他一方面申请国家赔偿,另一方面也在推动相关部门启动追责程序,“赔偿多少钱无所谓,我最希望看到的还是能追究当年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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