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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河边洗澡溺亡 同行人获刑11年 先后两次推搡 判定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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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河边洗澡溺亡 同行人获刑11年 先后两次推搡,判定故意伤害!今天的关注度非常高,直接上了热搜榜,那么具体的是什么情况呢,大家可以一起来看看具体都是怎么回事吧。

1、【男孩河边洗澡溺亡 同行人获刑11年】近日,河南省南阳市新野县人民法院处理了一起未成年溺亡案件。

2、此案中,李某阳与陈某胜、李某儒、李某牛四人到上庄乡一河道内洗澡玩耍。

3、因为索要香烟未果,李某儒先后两次将李某阳推向深水区,第一次导致李某阳被呛水随后被陈某胜救起。

4、李某儒不顾同伴陈某胜的劝告依旧推搡李某阳,导致李某阳溺亡,陈某胜救人无果被水冲走溺亡。

5、最后法院认为李某儒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决获刑11年。

6、其家属不服再次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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