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法律上没有盗摄这一说法 具体是怎么回事?
央视:法律上没有盗摄这一说法 具体是怎么回事?今天的关注度非常高,直接上了热搜榜,那么具体的是什么情况呢,大家可以一起来看看具体都是怎么回事吧。
1、【央视:法律上没有盗摄这一说法】2月15日,薛之谦发布《飞驰人生2》观后感受并为电影做宣传,但网友们发现他发了三张在影院的屏摄图片,纷纷谴责薛之谦,但薛之谦并不认为自己的行为应当遭受网络上的“口诛笔伐”。
2、16日晚,央视新闻发布消息,援引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的说法,表示:我国法律上没有盗摄这个说法,这应当是侵害著作权的一种通俗的叫法。“一个照片或小片段,用于自己欣赏、个人研究、课堂教学,为了评价或评论某个已发表的作品,都是合理的使用范围,不构成著作权法中所说的侵害版权的行为。但是,如果将电影中的精彩片段在短视频平台传播,若当事人不许可,权利人不同意,则属于侵权。”
3、薛之谦转发央视新闻微博,再度回应“盗摄”争议:“文字 乃凶器 可传善 可滋恶 流量 是干爹 可换银 可报应”。
4、截至发稿,《飞驰人生2》出品方尚未对此事表明任何态度。
以上就是关于【央视:法律上没有盗摄这一说法 具体是怎么回事?】的相关消息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