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强奸案一审宣判:男子获刑3年 女方收10万彩礼还要房本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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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下的爱情婚姻往往沾染着金钱底色,“大同订婚强奸”案则以“请先生赴死”成为热门梗舞出圈,将当事双方与法院共置于风口浪尖。一桩现实版闹剧折射出情感与物质交织导致婚姻异化与畸变。而这一切究竟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陷?
2、12月25日上午,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一审宣判,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综上所述,某男、某女通过确定恋爱关系,订婚后在婚房发生性关系。后因未满足女方要求的房产加名事宜,女方在事发后第4天报警声称男方强奸。从事发到刑拘,其中涉及双方就彩礼、房产加名等讨价还价。
3、男方亲属、被告人母亲甄女士在宣判后告诉记者,“我儿子不接受判决,当庭就提出上诉。”甄女士说:“我儿子和女方订有婚约,而且给了她10万彩礼,他俩搂搂抱抱进了婚房以后,我儿子没有强奸她。”
4、甄女士告诉记者,当日准丈母娘找准女婿谈话并录音,要求必须房产证上加名并补上剩下10万元彩礼。钱给了,婚订了,人睡了,被告了。相亲被控强奸,服刑三年后终获无罪!这年头,找对象也算高危行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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