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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企修复信用、柔性执法程序……上海以六项举措助力平台企业释放活力

导读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发布了《促进互联网平台企业规范健康发展六项举措》,以创新创优工作方法,深化行风建设,提升执法监管效能,助力...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发布了《促进互联网平台企业规范健康发展六项举措》,以创新创优工作方法,深化行风建设,提升执法监管效能,助力平台企业合规经营,共同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推行“两次告知”,助企最短时间修复信用,充分释放经营活力

在案件办理中,执法总队发现,许多涉案当事人都担心行政处罚会影响到企业未来的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授予荣誉称号等后期发展,也不知道被处罚的信息是否能从公示系统上撤下来……实际上,在纠正失信行为、履行处罚义务后,被处罚企业可以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6个月后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信用修复。

为了帮助相关企业尽快完成信用修复,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执法总队在《六项举措》中提出,将“开展多种信用修复政策宣传解读方式,提升企业对信用修复政策知晓度,提高企业对维护自身信用重视程度”,通过建立“双告知”机制,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告知信用修复政策,并在满足期限要求后,及时指导符合条件的失信企业开展信用修复。此外,执法总队还将积极协调有条件的平台企业做好技术链接,方便平台内商户递交信用修复申请,提高信用修复效率,激发失信主体主动履行法定义务的诚实守信意愿,充分释放经营主体活力。

比如,在办理直播营销违法系列案期间,执法总队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告知当事人信用修复权益,并在满足期限要求后电话提醒并告知其申请途径、材料查询和办理渠道等,第一时间依法依规为申请企业办理了手续。一周内,系列案涉及的4家企业均申请并顺利办结信用修复业务。

落实“两个清单”,柔性执法助企业守“底线”大胆发展

自年初与17家互联网平台企业签订协作共治备忘录以来,执法总队在市局网监处、广告处指导下,已先后通过行政指导、合规指引、政策宣讲等常态化措施,帮助平台企业提高对潜在违法行为的识别和处置效率。下半年,执法总队将持续深化包容审慎监管,落实《上海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按照“不予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两份清单对相关违法行为做好风险分类提示,加强平台竞争生态治理。

同时,对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如“广告可识别性”等,主动提醒相关平台企业关注某类行为的违法性风险,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对平台内经营者出现的个别违法违规问题,敦促平台企业加强巡查、及时制止,切实履行平台管理责任;如相关平台企业或平台内经营主体存在“平台间比价”等重大违法风险的,第一时间约谈企业负责人,对相关行为的成因、发展情况及合理性等进行初步调查,并对该行为是否构成违法进行评估。

比如,在今年“6·18”大促期间,为招揽争抢客户、推高销售业绩,各大电商平台在降低商品价格、提升用户体验等方面各出奇招,出现了蹭热度营销、不正当比价等行为。对此,执法总队采用柔性执法方式,对相关平台企业作出提醒告诫,督促其强化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各平台企业均在12小时内整改到位,及时避免了进一步冲突,有力促进了大促期间公平有序的网络竞争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防范系统性风险,引导达人“种草”“探店”等新兴营销模式依法运营

广告业务是平台企业的主要业务之一,也是主要营收来源。在前期互联网平台企业的调研中,执法总队发现不少企业涉猎智能化投放、算法推荐广告等新业态时,都会碰到类似的困惑:企业发展离不开创新,但探索新业态、新领域难免会对现有法律制度造成一定突破。因此,希望监管部门事先给予合规指导成为了企业共同的心声。对此,执法总队立足广告监管执法职能,加强对企业全程化指导,督促平台企业把握合规管理重点,强化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从而更好防范系统性风险。

执法总队通过与互联网平台企业建立例会指导机制,助力广告经营主体纾困解难、提质增效;在“6·18”“双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注重监管前移,对网络集中促销中高发、易发的违法违规问题做好风险提示,督促指导平台企业切实履行法定义务;对平台内达人、广告代理商等出现的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共性问题,适时开展约谈告诫。

比如,在办理医疗体检机构利用“达人探店”推销体检产品的案件过程中,执法总队发现不少“达人”在短视频平台发布以探店形式对不同行业产品的广告推荐视频。为了规范网红“种草”、达人“探店”等这类新兴营销模式,防范系统性风险,执法总队对平台内达人、广告代理商等开展集中约谈告诫。同时,约谈短视频平台,敦促其采取自查整改、下架违规宣传视频、降低平台内“达人”权限、建立健全平台内广告管理制度等多维度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