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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社论:让绿色发展成为人们的享受而非负担

导读 全面绿色转型进入了行则将至的系统部署阶段。11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下称《意见》)正式对外...

全面绿色转型进入了行则将至的系统部署阶段。

11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下称《意见》)正式对外发布,明确主要目标是,到2030年,重点领域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增强,主要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支持绿色发展的政策和标准体系更加完善,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这一包括十二大类、三十三条内容的宏大叙事,是中央层面首次对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进行系统部署。《意见》让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蓝图明晰起来。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青山绿水间让人们享受科技带来的极大便利,不断拓展人们心有所想、皆如所愿的行动自由空间,是绿色发展和转型承载给人们未来美好生活的无限期许。

这一期许何以有感有得地惠及每一个鲜活的个体,是《意见》担负的重要使命。

《意见》明确要在能源、水、垃圾处理等方面探索新的绿色转型定价机制,即电价方面明确完善灵活性电源参与系统调节的价格机制,实行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研究建立健全新型储能价格形成机制,健全阶梯电价制度和分时电价政策,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完善居民阶梯水价、非居民用水及特种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政策;推进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建立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激励机制等。

显然,在水、电、垃圾等方面采取的阶梯或累进定价策略,是典型的拉姆齐定价法则,这种定价模式主要是基于产品和服务的稀缺性、时空拥堵性等,将消费者分层为不同的价格敏感性和时间敏感性层级,然后基于不同消费者的边际购买力对其执行不同的定价策略。

如阶梯电价,是根据用电量等来区分价格敏感性和时间或质量敏感性用户,从而使价格敏感性消费者更加节约用电,阶梯水电和基于减量激励的生活垃圾收费改革等,也具有类似的功效。

相比完全市场化的商品和服务,水、电、气和生活垃圾等带有公共产品和服务性质,是每个人的生活必需品,对其进行绿色转型定价,能帮助人们增强节约能源、反对铺张浪费的意识,养成健康的绿色生活方式,并使得这种绿色转型给人们带来减少支出的好处,而非负担。

当然,在这一过程中,也要求基于拉姆齐定价法则的阶梯电价、水价、气价和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有一个公开透明的议价机制,让所有参与者基于充分的诉求表达,以探寻大家都愿意接受的最大公约数。从而既能有效推进绿色低碳消费,又能够匹配人们的现实购买力。

同时,需尽可能将可促进绿色低碳的因素纳入到定价体系中。以电价为例,不能单纯基于用户用电量,还需考虑用户使用的是绿色还是非绿色电力等因素,综合考虑来进行阶梯定价;此外,还需为个体打开碳交易市场的便利,让个体的绿色低碳生活得到有效激励。

此外对于电、水、气和垃圾处理等产品和服务等的供给端,需推进市场化改革,抑或促进政府采购市场的开放透明,真正构建公共必需品服务主体的优胜劣汰机制;同时在公共必需品行业引入集体诉讼和辩方举证制度,让公共服务消费者拥有用手投票和用脚踢票的权利,进而构筑激励约束兼容的绿色转型发展机制。

当然,要真正有效完善绿色转型价格政策,还需发挥科技创新的加持作用。比如水、电、气和垃圾处理等拥有特许经营权的企业,采取荷兰式竞价拍卖机制,促使其通过科技创新去不断降低服务成本,而不是朝南坐享受利润。

绿色转型需植根于人们可感可得的享受,而非增加人们的消费负担,才能真正凝聚起社会的合力,完成2030年的主要目标;同时也才能让绿水青山成为人们真正消费得起的商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