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融资“白名单”加速推进,河南499个项目获千亿授信
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正在加速落地。
8月9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处消息显示,截至8月8日,河南省进入“白名单”项目610个,499个项目共获得银行授信1020.93亿元,其中359个项目落地资金354亿元。
自今年1月《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发布以来,河南各地开始行动起来,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金融机构精准对接,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河南方面坚持省市县联动、政银企协同、督帮扶结合,持续加大项目修复力度。组织开展“白名单”项目“回头看”,逐一制定具体化解方案。建立重点项目推进机制,推动项目问题精准解决,推动“白名单”项目“应贷尽贷”。
在该机制助力下,一些房地产项目交付出现进展。以省会城市郑州为例,截至7月31日,郑州已有150个项目纳入“白名单”,79个项目正在攻坚整改;已累计交付218个项目,有85个项目初步具备或者接近交付条件,年底前将陆续交付使用。
不仅是河南,近期多个省份均发布房地产“白名单”相关进展。
7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发布消息称,截至7月15日,广东监管局辖内银行机构已为三批次“白名单”的373个项目提供授信1206.11亿元,落地融资项目263个、金额598.30亿元,授信金额和落地金额均位居全国第一,民营房企项目数、授信规模占比均达九成左右。
一些出险房企的合格项目也得到了支持。比如某大型房企在佛山市的一个公寓项目,因集团总部债务问题,在申请进入“白名单”前一直处于停工状态。纳入“白名单”后,顺德农商行首笔追加发放5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推动公寓复工复建,目前工程进度已达88%。截至目前,广东金融监管局辖内风险房企共有41个项目通过协调机制获得授信169.19亿元,已落地金额71.37亿元。
湖北日前也披露了相关进展。7月16日,据湖北金融监管局披露,截至目前,湖北省已完成三批次“白名单”项目共249个,项目审批通过率100%,融资金额落地率99.57%,审批通过的融资额达662亿元。
另外,湖北金融监管局推动政银企互动,对暂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剖析问题症结,研究解决对策。截至目前,共修复项目45个,涉及融资需求117亿元,均已正式纳入第二批、第三批“白名单”予以支持。
广西方面,截至2024年6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14个设区市共推送房地产“白名单”项目830个,新增授信456亿元,获得银行发放贷款201.18亿元,银行发放贷款额排在全国第七位。
安徽方面,截至6月末,全省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已推送三批次共计207个房地产“白名单”项目,项目共涉及住房24万套,辖内商业银行累计提供授信390.2亿元,累计放款214亿元。
为推动银行机构打消顾虑、应贷尽贷,安徽金融监管局督促银行机构,对符合融资条件的项目开设绿色通道,成熟一笔、发放一笔,提高授信审批效率。比如农业银行安徽省分行建立“优先受理、优先调查、优先审查、优先审批”工作机制,利用7个工作日,完成对某民营房企10亿元新增授信。
各地在该工作上进展较快,与政策顶层指引不无关系。2024年上半年,监管部门建立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并反复强调完善机制、紧抓落实。1月、2月、4月、5月、6月,国务院、住建部、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在多个会议、通知中均强调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上半年监管部门逐步完善机制组成,强调要压实地方政府、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各方责任,更好满足城市房地产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
中指研究院表示,“白名单”机制对改善房地产企业信贷端资金流入起到了一定作用。截至5月16日,商业银行已按内部审批流程审批通过了“白名单”项目贷款金额9350亿元。金融监管总局还会加大工作力度,一方面支持存量融资合理展期,另一方面,积极做好房地产新增信贷投放。
大公国际研报曾表示,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建立,有助于化解房地产市场各参与方之间的需求冲突,房地产企业是资金的诉求方,而对各金融机构来说,首要任务是防范金融风险。房地产协调机制,则使得各参与方在统一的机制背景下协调运作,有助于化解前述矛盾,保证各项政策顺利施行。
此外,该政策只针对项目,不针对企业,扩大了政策受惠范围。很多项目停滞只是由于缺少资金推动,项目本身预期收益相对乐观,政策对象由企业转向项目后,出险房地产企业的优质项目也可参与申报,避免了因企业自身问题无法获取资金而拖累项目的情况。
不过,出险房企项目纳入“白名单”,也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及标准。其中,金融监管总局的5项要求为:四证齐全(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存在破产重整;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情况;不存在逃废金融债务;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等情况。
住建部的5个条件为:房地产项目处于在建施工状态,包括存在短期停工,资金到位后能及时复工并能够完成建设交付使用的项目;房地产项目开发企业具备与融资额度匹配的抵押物,项目有融资需求,无重复融资、过度融资情况;房地产项目有融资主办银行,并制定贷款资金封闭管理制度;项目预售资金未被抽挪或已归位;已制定项目贷款使用计划、建设完工计划及贷款资金还款计划。
业内认为,房地产“白名单”政策的施行,将一定程度上改善房地产企业的资金状况,修复行业及相关产业链预期。不过,当前白名单项目支持资金的偿还依赖于项目未来销售,而项目销售情况取决于需求释放,目前市场需求仍处于较低水平,需关注相关配套政策的出台及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