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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拒与干部发生关系被打?官方通报:构成故意伤害罪事实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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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拒与干部发生关系被打?官方通报:构成故意伤害罪事实不清!今天的关注度非常高,直接上了热搜榜,那么具体的是什么情况呢,大家可以一起来看看具体都是怎么回事吧。

1、【女子拒与干部发生关系被打?官方通报】今日,相关部门就网传“女子拒与干部发生关系被打”的消息称,2018年6月至2023年6月期间,两人多次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该案发生在2023年。

2、当年6月9日,唐某某、刘某某相约见面,因情感纠葛在唐某某车内发生冲突,刘某某面部受伤,不存在唐某某违背刘某某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的情形,两人达成书面和解协议,约定由唐某某向刘某某支付1万元、双方断绝所有关系,刘某某收到1万元后,向公安机关报案,称受到唐某某殴打,经鉴定,刘某某鼻部所受损伤构成轻伤二级,右眼部所受损伤构成轻微伤。

3、后威海市环翠区公安分局以唐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向威海市环翠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认为唐某某构成故意伤害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唐某某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4、联合调查组认为,刘某某称是唐某某用拳故意殴打所致,唐某某辩解是用胳膊抵挡刘某某抓挠时碰到刘某某眼镜所致,现有证据因双方各执一词,没有获取到视频监控等其他证据,唐某某构成故意伤害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5、唐某某作为党员干部,违反生活纪律和公职人员道德要求,刘某某作为公职人员,违反公职人员道德要求,造成不良影响,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唐某某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给予刘某某政务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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