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招商引资之变:没了“税费优惠”还能靠什么?
中国清理地方政府滥用税费优惠政策招商引资行动明显升级。
国务院发布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下称《条例》)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其中就要求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不得含有给予特定经营者税收优惠;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励或者补贴;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优惠。
而在《条例》之外,近年来不少省份已经发文要求,地方逐步清理不当干预市场、与税费收入挂钩的补贴或返还政策等。一些企业已经退回不合规的财政奖补资金。同时,揭露地方政府违规出台税费优惠政策招商引资问题,成为今年全国审计工作一大重点。税务总局强调,今年严肃治理地方违规招商引资中的涉税问题。
地方招商引资中滥用税费优惠政策并不少见,随着清理力度不断升级,这对地方招商引资会有何影响?相关获得违规税费优惠政策的企业又会受到哪些挑战?如何平衡好清理违规税费和地方招商引资、相关企业平稳发展?
违规税费优惠清理加力
为了促进经济发展,一些地方通过不规范的税费等优惠政策,吸引企业入驻,这不仅影响了市场公平竞争、国家宏观调控效果,甚至会引起国际贸易摩擦。
因此,国家要求清理规范税费优惠政策也早有动作。比如早在2014年,国务院发文要求全面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废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优惠政策。
但由于全面清理税费优惠对部分企业影响较大,2015年国务院发文,对地方已出台优惠政策有规定期限的,继续执行;没有期限的设立过渡期,在过渡期内继续执行。各地与企业已签订合同中的优惠政策,继续有效;对已兑现的部分,不溯及既往。
但在新形势下,为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国加大建设公平竞争的全国统一大市场,需要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其中清理地方违规出台的税费等优惠政策再次成为工作重点。
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罗志恒告诉第一财经,近些年,地方清理违规税费优惠政策的趋势逐渐加强。一方面是国家不断加强对税收优惠特别是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的规范管理,通过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范地方政府的税收优惠行为。另一方面,国家开展专项清理行动,比如2014年开始国家多次进行税收等优惠政策的专项清理,确保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优惠政策得到废止或整改。
“《条例》出台,标志着清理税费优惠政策的法律层级进一步提高,增强了政策的权威性和执行力。这对清理税费优惠和禁止地方滥用税费优惠招商引资将产生深远影响,将促使各地全面清理违规的税费优惠政策,减少企业间的不公平竞争,促进形成全国统一的市场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另外还将增加政策透明度,便于企业和社会监督。”罗志恒说。
辽宁大学地方财政研究院院长王振宇告诉第一财经,近年来根据相关文件,陕西、江苏、北京等省市均出台了具体工作方案,对区域内2022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违法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违法违规安排财政支出等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招商政策进行清理。
“但总体来看,审查和清理效果较难达到政策预期,原因在于,一是地方政府积极性仍较低,清理税费优惠政策的主要目的在于响应国家政策号召,对本地区间接、隐性违规税费优惠缺乏彻底清理;二是事后清理工作往往时间紧、任务重,从省级政府下达清理任务到报送工作总结以三个月左右为期,未能充分考虑到各地招商引资恶性竞争行为的综合性、复杂性。”王振宇说。
随着《条例》施行,王振宇认为该条例将清理税费优惠或禁止地方滥用税费优惠招商引资上升至法规层面,进一步完善了对未来出台实施优惠政策的公平性审查程序,通过建立健全强制性工作机制,有望从根本上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地方政府积极性不高、事后清理缺乏科学性规范性等问题,有利于严肃财经纪律,赋能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部分企业遭遇挑战
随着不合规的税费优惠、财政补贴等政策清理力度加大,一些企业已经碰到需要返还相关财政资金的情况。
比如,今年1月,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605376.SH)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宿迁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退回奖励通知书》,因不符合相关政策,为规范财政支出行为,公司应于2024年2月29日前退回两笔合计2400万元奖励资金。本次政府补助退回事项,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2040万元。
罗志恒表示,不规范税费优惠政策无法兑现,将直接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对于已经享受或期待享受税费优惠的企业来说,优惠政策的取消将直接导致其经济利益的损失。
“一些此前承诺的税费等优惠政策不能兑现,也会损害地方政府诚信形象,影响企业投资信心和地方投资环境。”罗志恒说。
王振宇表示,在经济中低速运行、地方财税竞争愈演愈烈的现实情况下,地方政府承诺的税费优惠政策力度较大,一旦无法兑现,对企业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将直接影响其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进而影响到企业的长期发展和竞争力,甚至打击整个投资市场的预期和信心,同时为地方政府带来信用风险,影响政府后续招商引资工作的质效。
罗志恒建议,为了消除一些违规税费等优惠政策无法兑现的负面影响,地方政府应提前告知企业政策调整的时间表和具体安排,给企业留出足够的缓冲期,并加强与企业沟通,说明政策调整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争取企业理解和支持。对于因政策调整而受损的企业,政府应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减轻其经济损失。政府应通过实际行动提升公信力,确保相关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增强企业的投资信心。
王振宇建议,短期来看,建议优先选择对经济发展和企业生存影响较小的政策进行逐步清理,对于确实需要清理或停止执行的大额优惠政策,应通过适当提供融资支持助力企业纾困,避免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毁灭性”的影响。
“从长期来看,地方政府应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财政支出观,更加注重优化营商环境,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辖区内居民福利,从根本上提高本地区吸引力。”王振宇说。
招商引资之变
对于一些地方尤其是欠发达地区,通过违规出台的税费、财政补贴政策来吸引企业入驻,未来将越来越难操作,这客观上也对地方招商引资工作形成挑战。
罗志恒认为,对于欠发达地区来说,税收优惠是吸引企业入驻的重要手段之一,禁止违规出台税费优惠政策将增加其招商引资的难度。在当前地方财政压力增大、缺少税收优惠的情况下,地方需要通过其他方式吸引企业入驻,可能需要投入更多的财政资源。
王振宇表示,对于欠发达地区来说,此次在法律层面禁止地方违规出台税费等优惠政策无疑会进一步削弱其在招商引资中的相对竞争力,已入驻的企业可能会选择迁移甚至注销,进而造成本地区税源和税基的萎缩,影响财政收入。
“为此,建议地方培育区域内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产业和领域,提高其辐射带动作用;考虑利用PPP、政府引导基金和政策性金融工具,充分撬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支持区域内重点产业发展,降低政府违纪违法风险,缓解财政支出压力。”王振宇说。
罗志恒建议,地方政府应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来吸引企业入驻,包括提高政务服务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等。同时,加强产业引导,政府应根据地区产业特点和优势,制定科学合理的产业发展规划,引导企业投资兴业。
“地方政府可以探索多元化的招商手段,如以商招商、科技招商、金融招商等,提高招商引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另外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打造区域经济发展新优势,实现互利共赢。”罗志恒说。
他建议,对于欠发达地区来说,上级政府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通过转移支付等方式帮助其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提高招商引资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