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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债新部署,全国人大建言对专项债收益不达预期制定应对预案

导读 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有新动向。近日,两份公开的报告释放加强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信号。一份是《国务院关于2023年中央决算的报告》(下称《决...

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有新动向。

近日,两份公开的报告释放加强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信号。一份是《国务院关于2023年中央决算的报告》(下称《决算报告》),在部署下一步七大财政重点工作时,其中之一就是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另一份是《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3年中央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下称《全国人大财经委报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下一步财政等工作五大建议中,一大重点是不断强化政府债务管理。

目前中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安全可控。不过也有一些地方债务风险较高,还本付息压力较大,在近年多项举措下,风险得到缓释。上述两份报告中,既延续了强化地方债管理已有部署,也有一些新内容。

比如,上述《全国人大财经委报告》在谈及不断强化政府债务管理时建议,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分配要向项目准备充分、投资效率较高、债务风险较低的地区倾斜。建立健全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切实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指导地方动态监测专项债券项目融资收益平衡变化情况,对收益不达预期的及时制定应对预案。

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罗志恒告诉第一财经,当前伴随着专项债项目收益持续递减,专项债一般化的倾向越发明显,即最终为了降低专项债风险,得依靠地方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来偿还,这样降低了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能力。在这一背景下,上述报告给出了相关建议。

为了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中国对地方债采取限额管理。其中,每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限额由全国人大批准后,财政部分配至各省,各省份再逐步分配至市县。如何科学合理分配这一额度,不仅关系地方经济发展,更关系债务风险防控。因此近些年财政部不断优化专项债额度分配,向项目准备充分、中央和省级重点项目多的地方、财政实力强债务风险低的地方倾斜。

罗志恒建议,专项债额度确定和分配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专项债储备项目实际情况作为发债规模重要衡量因素。比如可以提前一年根据地方储备专项债项目,来甄别真正能做到项目收益覆盖融资本息项目,以此来确定第二年全年专项债额度。而达不到满足专项债收益水平的项目,可以通过给予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额度来弥补。然后专项债额度如人大建言,向项目准备充分、投资效率较高、债务风险较低的地区倾斜。这样才能从总量和结构上理顺专项债机制。

受经济增长放缓,地方土地出让收入持续下滑,以及此前一些地方申报专项债项目时存在夸大收益等情形,使得当前一些专项债项目收益不及预期,这一问题也被近年部分审计部门发现,并提示可能存在偿付风险。

对此,财政部此前也公开表示,动态跟踪监测专项债券项目的融资收益平衡情况。执行中,如果专项债券对应的基金收入因为内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导致不足以偿还本金和利息的,及时进行动态调整,从相关的公益性项目单位调入专项收入进行弥补,保障债券还本付息,防范专项债券偿付风险。

上述《决算报告》在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时提出,严格落实地方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坚决遏制违规举债。

近日审计署披露,审计19省市发现违规举债尚未全面停止。24 个地区所属国企通过在金融资产交易所违规发行融资产品、集资借款等方式向社会公众融资,至 2023 年底余额 373.42 亿元,主要用于支付到期债务、发放人员工资等,形成政府隐性债务 112.58 亿元。

上述《决算报告》还提出,完善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着力构建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分类推进融资平台公司改革转型,加快压降平台数量和隐性债务规模。

财政部今年3月公开表示,地方政府法定债务本息兑付有效保障,隐性债务规模逐步下降;政府拖欠企业账款清偿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地方融资平台数量有所减少。总的看,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决算报告》还称,深化国债市场建设,促进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更好协同。做好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相关工作。

近期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陆家嘴论坛上表示,去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充实货币政策工具箱,在央行公开市场操作中逐步增加国债买卖,中国人民银行正在与财政部加强沟通,共同研究推动落实。这个过程整体上将是渐进式的,国债发行的节奏、期限结构等也需要同步研究深化。

"应当看到,把国债买卖纳入货币政策工具箱,不代表要搞量化宽松,而是将其定位于基础货币投放的渠道和流动性管理工具,既有买也有卖,与其他工具综合搭配,共同营造适宜的流动性环境。"潘功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