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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自然资源部提出这些要求

导读 针对当前盘活房地产存量土地存在的利用难、转让难、收回难等问题,自然资源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结合各地实践探索,研究出台了三个方...

针对当前盘活房地产存量土地存在的利用难、转让难、收回难等问题,自然资源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结合各地实践探索,研究出台了三个方面18条政策措施。

自然资源部要求,各地对下一步工作要注重“四个坚持”:

坚持高位推动抓落实,建立协调推进机制,统筹考虑,稳妥扎实,切实防范各类风险;

坚持部门联动抓落实,发挥政策协同效应,形成工作合力;

坚持创造性地抓落实,敢作善为,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坚持源头治理抓落实,在严控新增问题前提下,妥善处置存量问题,不断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

自然资源部表示,18条政策措施,是系统施策的“政策工具箱”,限定时限、限定范围、封闭运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企业缓解资金困难和压降债务提供政策支持。其中:

在“鼓励开发”方面,消除开发建设障碍,完善规划条件和相关配套设施要求,合理调整开竣工日期,依法免除因自然灾害、疫情导致的违约责任;

在“促进转让”方面,充分发挥土地二级市场作用,推进房地产用地“带押过户”,配合司法及破产处置,优化分割开发程序,支持合作开发;

在“规范收购收回”方面,强调了应依法收回的情形,协商收回的可采取等价置换等方式,收回收购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的,可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予以支持,但要量力而行,坚决避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