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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农信系统改革再进一步,36家农村中小银行将被吸并

导读 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下称辽宁监管局)发布公告,同意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辽宁农商银行)吸收合并辽宁新...

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下称“辽宁监管局”)发布公告,同意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辽宁农商银行”)吸收合并辽宁新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36家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并承接36家农村中小银行机构清产核资后的有效资产、全部负债、业务、网点和员工。

这也是辽宁农商银行获批筹建并开业后,辽宁省农信系统改革的又一重要举措。辽宁农商银行是以沈阳农村商业银行(下称“沈阳农商银行”)为基础,与北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30家农信机构(下称“30家农信联社”)共同组建而成。

2023年9月18日,辽宁农商银行获得辽宁监管局开业批复,取得金融许可证。同年9月19日,取得营业执照,辽宁农商银行应运而生。原沈阳农商银行和30家农信联社依法终止,相关业务由辽宁农商银行全面承接。

新组建的辽宁农商银行是全国首家省级农村商业银行,注册资本207亿元,总行内设25个部门,下辖总行营业部和27家一级支行,833个营业网点。

目前,在因地制宜、“一省一策”等原则下,新一轮农信系统改革已有8地官宣改革方案,其中7地已落地,模式选择以组建省级农商联合银行为主,仅辽宁、海南两地选择组建省级农商银行。

不过,两地改革方案存在较大差异。根据改革方案,海南省联社与下辖的19家农信行社采取新设合并的方式组建海南农商行,海南农商银行成立后注销上述20家机构的法人资格,20家机构的全部资产、业务、债权债务、人员等均由海南农商行承接。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不同于海南农商银行一次性组建到位,辽宁省农信机构改革化险采取“两步走”策略,即第一步将沈阳农商银行和30家农信联社合并组建辽宁农商银行,第二步由辽宁农商银行吸收合并25家农商银行(以及由相关农商银行主发起的11家村镇银行)。

暂与辽宁省联社并列的辽宁农商银行,具有一定过渡属性。今年4月,辽宁农商银行、辽宁省农村信用社召开一季度经营分析暨“开门红”总结表彰会议,总结一季度全系统经营成果,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会议指出,一季度以来,当地加快推进改革攻坚,完成了阶段性任务,第二阶段改革第二轮公司治理程序顺利履行。

董希淼此前对记者表示,在当前改革模式选择上,省级农商联合银行仍是相对优化且更为主流的模式,统一法人的省级农商行模式有助于集中配置资源,形成规模优势,但更适合经营区域较小、机构数量不多或风险较高的省份。

对于辽宁为何需要“两步走”,董希淼认为,主要是因为该省农信系统高风险机构较多,发展基础薄弱,改革化险工作难以一步到位。他进一步判断,预计改革完成后,除大连农商银行等极少数农商银行独立于辽宁农商银行之外,包括省农联社在内的其他农信机构将不再保留。“两步走”方案,对经济欠发达、高风险机构较多的省份农信社改革化险有一定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