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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且实际居住分值提至80分!杭州优化调整居住证积分落户政策

导读 6月11日,据杭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杭州市发改委、市公安局会同市住保房管局研究制定了调整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部分指标的办法,自...

6月11日,据杭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杭州市发改委、市公安局会同市住保房管局研究制定了调整“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部分指标的办法,自公告之日次月起,将“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中“在杭州市市区自购产权住房且实际居住”指标标准分值由现行的30分提高到80分。


关于优化调整“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的公告

广大市民:

5月9日,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优化调整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提出优化积分落户政策。为落实该通知要求,积极回应广大市民关切,市发改委、市公安局会同市住保房管局,依据《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杭发改社会【2021】177号),研究制定了调整“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部分指标的办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整部分指标分值

自本公告之日次月起,将“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中“在本市市区自购产权住房且实际居住”指标标准分值由现行的30分提高到80分。

二、被调整指标赋分要求

(一)“自购产权住房”不含非住宅类产权房,自购多套房不累加计分。

(二)“实际居住”指居住登记地址须与被赋分住宅地址一致。

(三)持有产权证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尚未办理产权证的,提供商品房预售合同和商品房交接书。

(四)同一套住宅共有产权的,共有产权人须均为非杭州户籍,如为共同共有产权的,商定一人赋分;如为按份额共有产权的,仅赋分于份额最高者。与杭州户籍人员共同购房的,不赋分。

(五)购入二手房赋分,要求该房产原户口全部迁出且一年内该房产未参加过赋分。

三、其它说明事项

市民申请杭州市居住证积分,或将积分应用于落户、入学等事项,所涉及的其它政策、规定均保持不变,继续按照《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杭州市居住证落户实施细则》《杭州市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等文件执行。

希望通过居住证积分落户的新市民,可通过“杭州发布”“新杭州人家园”微信公众号查阅《关于2024年积分落户组织方案的公告》,在线了解相关操作细则,或线下咨询属地派出所或行政服务中心户籍服务窗口。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杭州市公安局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4年6月11日

积分问答

Q:5月9日发布的房产调控政策中关于“优化积分落户政策”细则是怎么样的?

A:根据《优化调整“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的公告》,从公告之日次月起,将“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中“在本市市区自购产权房且实际居住”积分指标标准分值由30分提高到80分。其中,指标赋分规则为:(一)“自购产权住房”不含非住宅类产权房,自购多套房不累加计分。(二)“实际居住”指居住登记地址须与被赋分住宅地址一致。(三)持有产权证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尚未办理产权证的,提供商品房预售合同和商品房交接书。(四)同一套住宅共有产权的,共有产权人须均为非杭州户籍, 如为共同共有产权的,商定一人赋分,如为按份额共有产权的,仅赋分于份额最高者;与杭州户籍人员共同购房的,不赋分。(五)购入二手房赋分要求原户籍人员户口均已迁出,且一年内该房产已参加过赋分的不重复赋分。

Q:我有两套房子,是算160分吗?

A:同一个申请人,多套房的不累计积分,两套房也是只能算80分。

Q:我买的公寓房可以积分吗?

A:不可以,非住宅类产权房不予计分。

Q:我有房子,但是我居住登记的地址不是这套房子里,这样可以积分吗?

A:不可以,要计算分值的房屋必须是实际居住,即居住登记地址与产权证地址一致的。

Q:我还没有办理房产证,可以积分吗?

A:如果房产已经交付是可以的,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提供商品房预售合同和商品房交接书。如果尚未交付,还不能积分。

Q:我和朋友都是外地人,我们一起买的房子,我们两个都想参加积分 ,我们俩是不是都能加80分?

A:不可以,同一套住宅有共有产权的,共有产权人为非杭州户籍的,如为共同共有的商定一人赋分,不重复赋分。如为按份共有的,仅赋分为份额最高者。

Q:我和老婆共有的房产,但是我老婆已经是杭州户口了,我还能积80分吗?

A:不可以,参加积分的房产共有产权人须均为非杭州户籍,与杭州户籍人员共同购房的,不赋分。建议通过夫妻投靠政策落户。

Q:住房分值提高后,是不是马上就能参加6月份的积分落户?

A:不可以,住房积分分值要从7月1日起开始提高。可参加下一季度及之后的落户应用,即9月1日至9月30日的落户申请。

Q:如果我买的房子,前房主也是按积分落户在房子内的,对我有影响吗?

A:有影响,《细则》规定二手房赋分,要求该房产原户籍人员户口已经迁出且1年内该房产未参加过赋分。在二手房交易中,如需参加积分的,请确保该房产原房东户口已迁出且一年内未参加过积分。

Q:这次的购房参加积分落户和以前的购房落户有什么区别?

A:应该说更体现合法稳定居住的概念,对房产面积和金额无要求,无需还清贷款和无传染疾病证明,也没有文化程度要求,只需实际居住在该房产,居住证积分达到100分即可申请参加积分落户,除了住房80分以外,年龄、居住年限、社会服务等均可加分。相对于以前需还清贷款才能落户来说,参加积分会容易很多。但需提醒注意的是,因为是参加居住证积分落户,所以您必须先在杭申领《浙江省居住证》,才能参加积分并申请落户。

Q:那是否是只要我计算积分到100分就可以马上落户呢?

A:根据目前积分落户规则,全市每季度最后1个月组织积分落户申请,您只需按相关积分规则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并获得100分及以上积分,即可在积分落户申请时段内提出申请,经统一公示无异议的,才正式办理落户手续。

Q:如果我是参加积分入学,住房指标分提高后,是否能够直接应用于今年的入学?

A:根据《杭州市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2024年积分入学应用已于4月10日截止,可计分指标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3月1日前取得,新政策不适用于今年的积分入学,参加明年的积分入学时可正常纳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