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到2025年底全国原油一次加工能力控制在10亿吨以内
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印发《炼油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
其中提出,目标到2025年底,全国原油一次加工能力控制在10亿吨以内,炼油行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超过3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2024—2025年,通过实施炼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形成节能量约2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500万吨。到2030年底,炼油行业布局进一步优化,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持续提升,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先进水平。炼油行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生产过程绿电、绿氢消费占比明显提升,炼油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严格控制炼油产能规模,禁止以重油综合利用、原料预处理、沥青装置等名义变相新增炼油产能。严格新上项目能效准入,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新建和改扩建炼油项目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主要用能设备须达到能效先进水平。落实炼油行业产能减量置换政策,持续推进上大压小、上优汰劣,用于置换的产能须按要求及时关停并拆除主要生产设施。加快能效基准水平以下炼油产能节能降碳改造。加强炼油产能分析预警,合理调控成品油出口。支持炼化一体化企业优化生产布局,完善企业内部上下游产品匹配衔接。
加快用能设备更新和节能技术应用。大力推动炼油企业生产设备更新,强化用能设备运行分析,加快推广应用能效达到节能水平及以上的锅炉、电机、变压器等通用用能设备。推广高效催化裂化烟气轮机、高效加热炉、空气预热器、高效换热器、中间再沸器、热泵精馏、低温精馏等先进技术装备。推广常减压装置减顶 抽真空系统节能技术、催化裂化(解)装置低生焦技术、航煤液相加氢技术、微通道技术、高效分离技术,减少加工损失,提高油品收率。全面淘汰200万吨/年及以下常减压装置。
实施清洁低碳能源替代。稳步提升炼油企业用能电气化水平,有序推动电驱系统替代蒸汽透平驱动。按照“以热定电”原则,根据蒸汽需求合理调控炼油企业自备电厂运行负荷。新建炼油项目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鼓励炼油企业利用公用电、大型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供汽、清洁能源等替代现有自备燃煤机组,通过购买绿电绿证交易扩大绿电消费。鼓励大型石化化工园区探索利用核能供汽供热。积极推进炼油工艺流程再造与新能源耦合体系建设,稳步提高绿氢使用比例。提升炼油行业清洁运输水平,因地制宜推动运输、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