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掉入医院开水桶遭特重度烧伤 法院:四方担责 32万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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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近日,广西富川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涉及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的案件。案件中,一名女童不幸掉入医院走廊上的开水桶,遭受了特重度烧伤。经过审理,法院认定四方责任主体,并依法判决他们分别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据媒体报道,事发时,何某琼从开水房提了一桶滚烫热水放置在走廊一侧,随后进入了病房。而阳阳的父母正在附近病房探望病人,阳阳独自在走廊玩耍。在后续关于赔偿事宜的协商中,女童的父母与何某琼、宋某荣以及富川某医院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他们于2024年3月4日将相关责任方诉至法院。
3、最终,法院核算女童各项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322754.59元,并判令被告何某琼承担50%的赔偿责任,被告宋某荣承担20%的赔偿责任,原告女童的法定监护人承担20%的赔偿责任,被告富川某医院承担10%的赔偿责任。
4、这一案件凸显了医院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同时也提醒家长和社会各界需加强对儿童的安全教育和监护。网友:天呐特重度烧伤啊,这桶里的水温度是有多高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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