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保险首个顶层设计落地:确保买得到、买得起、赔得满意
关于普惠保险的首份顶层设计落地,明确未来五年行业高质量发展目标及方向。
6月6日,为逐步建立中国特色的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体系,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推进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普惠性的保险需求,确保人民群众“买得到”保险、确保人民群众“买得起”保险,也要推进保险理赔依法合规、“赔得满意”。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当前普惠保险发展仍存在服务广度不够、质量不高、创新不足等问题,保险供给与人民群众保障需求之间仍存在较大差距。未来五年,高质量的普惠保险发展体系基本建成。基础保险服务提质扩面取得新进展,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体保险服务可得性实现新提升,保险基础设施和发展环境得到新改善,防范化解保险风险取得新成效,普惠保险助力金融强国建设迈上新台阶。
专属普惠保险填补空白
普惠保险是我国普惠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前普惠保险曾被分为普惠性质的保险和专属普惠保险两种保障形式。
其中,普惠性质的保险是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和小微企业提供的公平可得、保费较低、保障适度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主要包括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城市定制医疗保险、税优健康保险、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农业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以及保费或保额相对较低的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人寿保险、财产保险等保险产品和服务。
专属普惠保险则主要指针对社会保险保障不足、商业保险覆盖空白领域,面向特定人群或特定风险群体开发的普惠保险产品和服务。
此次《指导意见》在普惠保险种类上进一步完善。“有观点提出此前的分类方式会导致层次较多,概念上产生混淆。此次调整后,还是一个普惠保险的整体概念,但保留了专属普惠保险,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推动行业发展,做好普惠保险补空白的工作。”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对第一财经说。
《指导意见》明确,针对社会保险保障不足、商业保险供给缺失的领域,支持保险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面向特定风险群体或特定风险领域提供专属普惠保险产品和服务。专属普惠保险费率原则上应低于同等条件下其他保险产品费率。保险公司通过专属普惠保险方式参与政府组织的保障项目的,可适当简化投保手续、理赔流程和材料要求。支持保险公司与有关部门协商建立盈亏分担机制,对费率实施动态调整,实现可持续经营。加强监管引导,结合专属普惠保险的发展需要,持续完善支持措施。
“专属普惠保险费率原则上应低于同等条件下其他保险产品费率,中介费率方面也要求原则上应低于同类型其他保险产品。这两个要求主要是为了降低普惠保险的成本,从而提升它的可负担性,降低投保人的负担。”上述负责人表示。
谈及当前普惠保险发展的重点领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提升农民和城镇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水平,加大对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慢性病人群、特殊职业和新市民等群体的保障力度,提高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的抗风险能力。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和养老保险,积极参与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校园安全、道路安全等突发事件,开展风险减量服务,有效提升各类风险的保障能力。积极发展医疗责任、医疗意外和疫苗接种等相关保险。适应人口政策调整带来的变化,积极发展生育、儿童等保险,满足家庭风险保障需求。
大型险企考核权重不低于5%
大型保险公司普惠保险考核权重原则上不低于5%,是《指导意见》的一个关注点。
为了提升普惠保险服务质效,《指导意见》要求,保险公司要建立普惠保险发展领导机制,董事会和管理层要定期听取普惠保险发展情况,加强普惠保险战略规划和顶层设计。保险公司要明确普惠保险业务牵头部门,建立推动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机制。保险公司要将开展普惠保险、履行社会责任纳入经营绩效考核,大型保险公司普惠保险考核权重原则上不低于5%。加强普惠保险内控管理,确保经营行为依法合规、业务财务数据真实,及时识别和防控相关风险。
同时,为了完善普惠保险监测评估。《指导意见》还建立健全包含产品种类、覆盖范围、保障情况、服务质量等多维度的普惠保险指标体系,科学反映各地区、各领域、各机构普惠保险发展情况和服务成效。
“设定一定的考核目标,有助于提升保险公司对于普惠保险的重视程度,从而形成推动普惠保险发展的合力。尤其是对于大型保险公司,可以更好地发挥大型保险公司的示范引领作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采访了解到,在监管部门提出上述考核目标之前,也对行业进行了调研和了解,实际上多数大型保险公司已经在公司内部制定了类似的考核指标,甚至有些指标超出监管规定的权重。
北京城市学院副教授周玲对第一财经表示,政策的落实有两点需要明确,一是明确普惠保险业务的认定和评估标准,二是清晰普惠保险的数据统计规则和内涵,5%指的是保费规模还是保险服务人次需要进一步明晰。同时需要注意到,普惠保险的重点除了规模,还有一个关键维度是普惠保险的价值,包括赔付率和费用比率,这些应该逐步予以明确,以推动普惠保险的价值最大化与可持续发展。
保险经营可持续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要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
去年,国务院也印发了《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对普惠保险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近年来,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开展普惠保险业务,普惠保险服务供给不断深化,产品类型不断丰富,社会覆盖面逐步拓展,普惠保险整体呈现稳步发展势头,并取得了较好成效。
例如,“上海小微普惠保险”首批产品近日上线。由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组织平安产险、人保财险、太保产险、国寿财险、太平财险、中银保险、国任保险等七家保险公司在沪分公司联合创新设计、共同推出,专门面向上海地区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聚焦其在生产经营及人身安全等方面的主要风险保障需求,通过专属保险责任设计和精准定价,切实从保险供给侧助力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提升风险防御能力。
不过,在市场分析看来,当前普惠保险发展仍存在棘手问题。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院长贝多广日前指出,“做普惠保险最棘手的问题在于,原来的产品未覆盖过这些人群、事件,现在想要去做了,数据呢?精算呢?价格应该怎么定?”在他看来,保险重要的是要有计算的基础,因此倡导普惠保险很重要的一点是不能一窝蜂地从运动式变为政治任务式,金融机构本身需要可持续。
为更好推动普惠保险发展,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答记者问中指出,将坚持广泛覆盖、提升保险服务的可及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深入基层,贴近市场,不断拓宽保险服务区域、领域和群体,稳步提升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坚持惠民利民,提升保险服务的可负担性;坚持公平诚信,提升保险产品的保障属性;坚持稳健运行,提升保险经营的可持续性。
通俗来讲,普惠保险的发展就是要,买得到、买得起、赔得满意、长期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