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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捕捞1条鲤鱼被判刑 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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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捕捞1条鲤鱼被判刑 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今天的关注度非常高,直接上了热搜榜,那么具体的是什么情况呢,大家可以一起来看看具体都是怎么回事吧。

1、3月25日,韦某从家里携带一副渔网、一个背篼来到邻近的怀德镇沿江路沱江河水域,以抛洒手网的方式在沱江河内捕捞水产品。其撒网捕被富顺县公安局怀德派出所民警当场挡获,现场查获作案工具和1.1公斤的渔获鲤鱼一尾。

2、近日,四川自贡市富顺县人民法院前往赵化镇巡回审理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韦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等刑罚。承办法官指出,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捕渔,其入罪标准并不要求渔获物的多少,不管是否捕捞有渔获,都可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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