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老人将房产送给水果摊主案判决涉案房屋及房屋内财物归水果摊主 具体是啥状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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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上海88岁独居老人老马将300万元房产送给水果摊主一事引发热议。水果摊主小游将老马的亲属告进法院,要求将老马的涉案房产及银行存款余额判归小游所有,记者今天获悉,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支持小游的诉讼请求。
“上海老人300万房产赠水果摊主案”有最新进展。12月15日,记者从水果摊主的诉讼代理人高明月律师团队处获悉,12月14日,该团队收到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书显示,涉案房屋及房屋内财物归原告(水果摊主刘某)所有。
此前据多家媒体报道,上海宝山区一名老人的老伴和儿子均已去世,一人独居,生活上受到小区水果摊主刘某一家颇多照料。之后老人决定把自己的晚年和遗产都托付给刘某,其中包括自己价值300万元的房产,相关扶养协议进行了公证。2021年12月31日,老人去世,老人的妹妹等家属对遗产分配提出异议,双方对簿公堂。
双方签订协议,老人去世后遗产赠水果摊主。了解到,该案原告为水果摊主刘某,被告为老人的妹妹和外甥等多人。原告主要诉讼请求为:1.请求判令上海市宝山区某房产及房屋内财产由原告所有;2.请求判令老人名下银行存款余额及孳息归原告所有。被告不同意原告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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