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商品房大部分是预售商品房
1、已交付所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具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项规定是房屋开工建设的条件,房地产开发公司只有在其建设项目符合城市规划,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才可以开工建设。
3、按提供预售的房屋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完工交付日期。这项规定是房屋预售的重要性问题。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准备
1、依照法律的规定和政策,商品房预售应当具备五证才可以。五证具体指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县市级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颁发。商品房预售要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县市级城市规划部门核发,是开发商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县市级城市规划部门核发的凭证。
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县市级建委建筑业管理处核发,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开发商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商品房预售要具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由县市级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
3、商品房预售要具备拥有这五证才能表明开发商具备了基本的开发商品房的基础,合法拥有了开发建设商品房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这五证是开发商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这五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这五证同时也是用以确认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