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头条

当前位置/ 首页/ 综合头条/ 正文

市场监管总局:互联网广告不具有可识别性的,广告发布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导读 36氪获悉,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互联网广告可识别性执法指南》,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不使消费者产生误解。互联网广告不具有可识别性...

36氪获悉,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互联网广告可识别性执法指南》,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不使消费者产生误解。互联网广告不具有可识别性的,广告发布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广告主自行发布互联网广告的,应当承担广告发布者责任。互联网平台用户利用平台信息服务发布广告的,该用户是广告发布者。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发布互联网广告,或者利用人工、算法等方式干预自然排序、影响展示效果、附加购物链接并构成广告的,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应当认定为广告发布者。

来源:36氪